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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早有人透過MSN問我:「為什麼我們家會在別人家出現??」
...........這什麼怪問題?
隨題目附上連結一個,當然就順手點進去看看;
出現在火狐畫面的是熟悉的標題和熟悉的畫面,隨意擷取幾張照片如下:
盜文連結:幫原格主多增加一個連結數,小事一樁,不用謝了。
再附上本部落格的原始文章
連「舉我家的電視櫃為例」都直接複製貼上,
敢情貴格主家裡客廳的電視櫃跟我家也是一樣的?
俗話說得好,作弊也要有格調,
作弊做到全班最高分,甚至是一百分是不被允許的。
接下來就是我個人的看法:
公開在部落格的文章本來就是要給大家看的,
即使做了一堆防盜措施也無法百分百確保沒問題,
宵小之輩總能透過各種高超技術取走想取的東西,
所以妖窟很少做什麼防盜措施(其實是我很懶Orz)。
簡單的要求就是「駐名出處」「附上連結」。
對於一個有點「人性」的部落格主來說,
借用他人的資訊附上出處和連結是「理所當然」的,
至於會「忘記」這件事情的人,其心可議(可以議論)。
我往人性的黑暗面去想,這類人也許想著:
「應該不會被發現,就算被發現了,
頂多附上連結或撤掉文章,反正也沒有損失。」
所以盜來的文章自然的就不加上連結,
沒被發現之前就安生的繼續悠遊於網路,
被發現就加個連結,再不然就撤掉文章;
這種沒成本,穩賺不賠的生意連我都心動。
幸好我還有最基礎的道德觀牽制,部落格也多是自己寫的文章,頗感安慰。
講完了人性黑暗面,講點正面的。
說到底還是得感謝盜文的格主。
妖窟被我荒廢了好久,草都比我高了;
而這篇盜用的文章剛好給我一個寫文章的主題,
也許該格主抱持著「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」的想法才盜用文章也說不定。
若此篇有任何功德,願迴向該格主,阿彌陀佛~
今早有人透過MSN問我:「為什麼我們家會在別人家出現??」
...........這什麼怪問題?
隨題目附上連結一個,當然就順手點進去看看;
出現在火狐畫面的是熟悉的標題和熟悉的畫面,隨意擷取幾張照片如下:
盜文連結:幫原格主多增加一個連結數,小事一樁,不用謝了。
再附上本部落格的原始文章
連「舉我家的電視櫃為例」都直接複製貼上,
敢情貴格主家裡客廳的電視櫃跟我家也是一樣的?
俗話說得好,作弊也要有格調,
作弊做到全班最高分,甚至是一百分是不被允許的。
接下來就是我個人的看法:
公開在部落格的文章本來就是要給大家看的,
即使做了一堆防盜措施也無法百分百確保沒問題,
宵小之輩總能透過各種高超技術取走想取的東西,
所以妖窟很少做什麼防盜措施(其實是我很懶Orz)。
簡單的要求就是「駐名出處」「附上連結」。
對於一個有點「人性」的部落格主來說,
借用他人的資訊附上出處和連結是「理所當然」的,
至於會「忘記」這件事情的人,其心可議(可以議論)。
我往人性的黑暗面去想,這類人也許想著:
「應該不會被發現,就算被發現了,
頂多附上連結或撤掉文章,反正也沒有損失。」
所以盜來的文章自然的就不加上連結,
沒被發現之前就安生的繼續悠遊於網路,
被發現就加個連結,再不然就撤掉文章;
這種沒成本,穩賺不賠的生意連我都心動。
幸好我還有最基礎的道德觀牽制,部落格也多是自己寫的文章,頗感安慰。
講完了人性黑暗面,講點正面的。
說到底還是得感謝盜文的格主。
妖窟被我荒廢了好久,草都比我高了;
而這篇盜用的文章剛好給我一個寫文章的主題,
也許該格主抱持著「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」的想法才盜用文章也說不定。
若此篇有任何功德,願迴向該格主,阿彌陀佛~
真是糟糕